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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優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的意見

發布時間: 2021-10-26    作者:貴陽觀山湖養老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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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爲人民群衆提供便捷高效的醫療保障服務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醫保領域“放管服”改革,提高醫保服務水平,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優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健康爲中心,深化醫保領域“放管服”改革,增強服務意識,創新管理方式,強化能力建設,打造高效便民的醫保服務體系,持續提升人民群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堅持需求導向,聚焦群衆就醫和醫保需求,補短闆、堵漏洞、強弱項,提供更加貼心暖心的服務。堅持便捷高效,推動服務創新與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深度融合,推進經辦服務扁平化、高效化、智能化,讓數據多跑路、群衆少跑腿。堅持統一規範,強化管理服務規則和經辦服務能力建設,推動醫保服務标準化、規範化,不斷提升服務效能。


(三)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加快推動醫保服務标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建設,推行醫保服務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高頻醫保服務事項實現“跨省通辦”,切實提高醫保服務水平。在此基礎上,逐步建成以人性化爲導向、法治化爲保障、标準化爲基礎、信息化爲支撐的醫保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實現全國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保服務一體化。


二、主要任務

(四)推動醫保服務标準化規範化建設。推行醫保經辦服務事項清單管理,2021年底前,實現全國醫保經辦服務事項名稱、事項編碼、辦理材料、辦理時限、辦理環節、服務标準“六統一”,并适時調整更新。各級醫保部門要按照服務質量最優、所需材料最少、辦理時限最短、辦事流程最簡“四最”要求,堅決取消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要求之外的辦理環節和材料。規範壓減醫保支付自由裁量權,完善多元複合支付方式,積極推行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區域點數法總額預算和按病種分值付費。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避免醫療機構年底突擊“控費”。推行醫保報銷集成套餐服務,以保障群衆辦好醫保報銷爲主線,實施流程再造,實現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窗辦成,切實解決群衆醫保報銷申請材料繁、手續雜等問題。


(五)深化醫保服務“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醫保經辦服務窗口“綜合櫃員制”,實現服務前台不分險種、不分事項一窗受理,後台分辦聯辦。鼓勵基層醫保經辦服務進駐政務服務綜合大廳,加強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民銀行、稅務等部門業務銜接,方便群衆參保登記繳費“一站式”聯辦。探索在地市推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商業保險一單結算,最多跑一次。


(六)推進“互聯網+醫保服務”。優化醫療服務,參保群衆可自主選擇使用社保卡(含電子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就醫購藥。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動醫保經辦服務網上辦理,實現“掌上辦”“網上辦”。積極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按照線上線下公平的原則和醫保支付政策,根據服務特點完善協議管理、結算流程,積極探索信息共享,實現處方流轉、在線支付結算、送藥上門一體化服務。各統籌地區醫保部門要加快完善本地區“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協議管理。暢通醫保咨詢服務渠道,加強智能知識庫建設,向群衆提供應答及時、咨詢有效、解決率高的專業化醫保熱線服務。積極探索醫保服務事項“視頻辦”。


(七)優化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适應人口流動和就業轉換需求,完善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政策,積極推進跨統籌區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實現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跨省通辦”。通過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進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服務“網上辦”“就近辦”,辦理時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加快推進基本醫保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實現全國統一的異地就醫備案,擴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範圍。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縣至少有1家普通門診費用跨省聯網醫療機構,各統籌地區基本實現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2022年底前,每個縣至少有1家定點醫療機構能夠提供包括門診費用在内的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加強醫保與财政、稅務部門數據共享,建立健全全國醫療費用電子票據庫,實現與醫保系統、醫院端的對接。逐步實現住院、門診費用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異地就醫結算服務。


(八)推行醫保經辦服務就近辦理。大力推動醫保經辦服務下沉,發揮鄉鎮(街道)作爲服務城鄉居民的區域中心作用,将參保登記繳費、信息查詢及變更、異地就醫備案、零星(手工)報銷初審等業務下放鄉鎮(街道)一級辦理,鼓勵有條件的統籌地區下放至村(社區)一級辦理。鼓勵将門診慢特病種認定、新生兒參保等與就醫過程緊密相關的事項下放至定點醫療機構辦理。拓展自助服務功能,在指定定點醫藥機構設置自助服務區,方便群衆查詢及辦理基本醫保經辦業務。


(九)優化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公開定點醫藥機構申請條件,對所需提供的材料實施清單管理,并明确不予受理情形,對社會辦醫療機構等不設“玻璃門”,做到一視同仁。統籌地區經辦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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